1996年,卫生部等国家部委发出通知,确定每年6月6日为全国爱眼日。
1996年(首届)爱眼日主题“保护儿童和青少年视力” 1997年第二届全国爱眼日主题“老年人眼保健” 1998年第三届全国爱眼日主题“预防眼外伤” 1999年第四届全国爱眼日主题“保护老年人视力, 提高生活质量” 2001年第六届全国爱眼日主题“早期干预,减少可避免的儿童盲症” 2002年第七届全国爱眼日的主题“关爱老年人的眼睛,享有看见的权利” 2003年第八届全国爱眼日的主题 爱护眼睛,为消除可避免盲而努力 2004年第九届全国爱眼日的主题“防治屈光不正及低视力,提高儿童和青少年眼保健水平” 2005年第十届全国爱眼日主题“预防近视,珍爱光明” 2006年第十一届全国爱眼日主题“防盲治盲,共同参与” 2007年第十二届爱眼日主题“增强青少年儿童爱眼意识,提高学生健康素质!”
小知识:爱眼日的由来
1992年9月25日天津医科大学眼科教授王延华与流行病学教授耿贯一,首次向全国倡议,在国内设立爱眼日。这一倡议受到眼科学界和眼科专家们的响应,决定每年5月5日为“全国爱眼日”。 1992年9月25日,“全国爱眼日”第一次研讨会召开; 1993年3月20日,第二次“全国爱眼日”研讨会在天津举行; 1993年5月5日,天津首次举办爱眼日宣传活动; 受此影响,从1994年始,北京、上海、广州等国内大中城市相继在5月5日举办义诊咨询,同时宣传爱眼日的意义; 1996年,国家卫生部、教委、团中央、中残联等12个部委联合发出通知,将爱眼日活动列为国家节日之一,并重新确定每年6月6日为“全国爱眼日”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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